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測定包裝材料透濕率的試驗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紙、塑料及復合包裝材料的透濕率試驗。
定義
透濕率
指試驗材料保持在恒定的溫度下,將其- -面暴露在高相對濕度條件時,在規(guī)定時間內透過單位面積試驗材料的水氣質量,以g/(m°.24 h)表示。
試驗原理
在規(guī)定的溫度.相對濕度條件下,包裝材料試樣兩側保持一定的水氣壓差,測量透過試樣的水氣量,計量每平方米試驗材料,在標準大氣壓下.24 h透過水氣的質量。
試樣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試樣應任意抽取,并有足夠的數量代表產品的性能。
1 方法A每個試樣應為一塊被測包裝材料,尺寸應滿足4.4條設備使用要求。每一種試驗環(huán)境的試樣數量不少于3個。若試樣的兩面材質不同,試樣數量不少于6個。試樣應符合ISO 2528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2 方法B每個試樣應為200 mmX300 mm的-塊被測材料,每一 種環(huán)境的試樣數量不少于4個,沿材料的縱、橫向各取2個.
試驗條件
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試驗條件應根據包裝材料的實際使用要求,選擇-組或多組下列條件:
a)溫度(38士1)C ,相對濕度(92士3)%;
b)溫度(23士1)C ,相對濕度(49士3)%;
c)溫度(4.5士1)C ,相對濕度(80士3)%;
d)溫度(- 18+1)C ,相對濕度(95士3)%;
仲裁試驗時,溫度偏差為士0.5C ;相對濕度偏差士2%.
測試儀器推薦:WVTR-RC6水蒸氣透過率(稱重法)
試驗程序
7.1方法A是將試驗材料密封在裝有干燥劑的試驗杯口部.適用于-般的包裝材料,包括可熱封的材料和密封膠帶的試驗。對透濕度小于1 g/(m2●d)的或厚度大于3 mm的材料,建議不要使用此方法。
7.2方法B是將試驗材料制成袋子.主要用于可制成袋子、其透濕度較小的可熱封材料的試驗。
7.3 方法A和B均可用于包裝材料的研制、生產和檢驗。也適用于經過折疊、 老化或其他環(huán)境處理后的包裝材料試驗。,
7.4 方法A
7.4.1將干燥劑均勻放在透濕杯內,干燥劑與試樣間的空隙不小于3mm.將試樣密封在透濕杯的口部,使水氣不能在試樣邊緣或通過試樣邊緣滲入.具體操作步驟按Iso 2528進行。
7.4.2將封 有試樣的透濕杯(以下簡稱透濕杯)放在分析天平上稱量。再將其放入恒溫恒濕箱內,使試樣與試驗環(huán)境自由接觸。
7.4.3根據材料的透濕性,選擇合適的時間間隔對透濕杯連續(xù)稱量,將重量變化與時間關系作成圖表。
進行的稱量最好在試驗環(huán)境中進行.否則稱量時間應不超過30s.在稱量操作過程中.如果透濕杯重量不能保持恒定,則應將其放在一個能保持試驗環(huán)境不吸濕的容器中稱量。如果此條件不能實現,可將透濕杯從恒溫恒濕箱中取出后,放入(23土2)C環(huán)境的干燥器中平衡30 min后進行稱量,繼續(xù)試驗,直至達到穩(wěn)定的增重.即作成圖表時三個連續(xù)的數據位于- - -條直線上.
7.5 方法B
7.5.1 試樣制備
將試樣對折成150 mm x 200 mm,在兩條短邊和一條長邊上用符合試樣的熱封條件封合。封合寬度(65士0.5)mm,保證試樣內部寬度應為(135士2) mm.
7.5.2干燥劑袋的制備
切取長270 mm.寬90 mm.符合4.5.2要求的制袋材料,將其對折成長135 mm.寬90 mm ,將兩條長邊熱封合,封合寬度不超過6 mm,制成干燥劑袋。每組試樣不少于3個袋。
7.5.3 在每個干燥劑袋中裝入至少50g干燥劑,再將第三邊封合。
7.5.4將封 合好的干燥劑袋裝入試樣袋.并將袋口封合,使封合內側距袋子外邊不大于9. 0 mm.
7.5.5 將試樣放入暴露環(huán)境中.平衡時間見表1.
7.5.6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在經過表1規(guī)定的平衡時間后,將袋子從恒溫恒濕箱中取出,立即在試樣短邊的一端切去10 mm窄條,打開試樣袋,將干燥劑袋I從袋中取出,換入已稱量并裝有新干燥劑的袋I ,按7.2.4將袋子重新封口后立即放入恒溫恒濕箱內,并記錄放入的時間,此為試驗開始時間。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到了表1規(guī)定的暴露時間時,應立即將千燥劑袋1從試樣袋中取出,放入不透濕的已知重量的容器中稱量。可先用平整、無孔洞、無皺折,厚度為0.05 ~0. 10 mm的聚乙烯薄膜制成大于干燥劑袋的尺寸,預稱量,精確至0.5 mg,放入干燥器內備用。
7.5.7記錄試驗開始和結東的8期及時間、每次稱量的重量和時間。試驗后,攤平試樣袋,沿中心線測量并記錄試樣袋內部長度和寬度。